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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鐵一年被逃票損失9千萬,難道就連自己人,也是幫兇嗎?有不少列車長就抱怨,常常驗票台北會計師推薦驗到員工,沒買票搭車,或者是眷屬拿著過期通勤證,而有人這個台北開公司推薦月4號搭普悠瑪,指控列車長驗票時還包庇逃票的同事,對此台鐵回應,這個事件還在調查當中。

列車長在普悠瑪上驗票,男子突然衝向前。

男子vs.列車長:「車長請問一下,他票正常嗎?他的票請他拿出來一下!(正常啊!)」

會計師推薦的畢業出路教育界:畢業後可至商職或大專院校任教。會計師事務所:擔任會計師事務所查帳部門之查核人員,或經會計師專業考試及格執業。公家機關:經由高、普、特考及格,可進入公家機關任職政府機關相關職務,如會計、審計、主計、財務、稅務、金融等工作。民營企業:擔任民營企業〈機構〉財務或會計部門之會計、財管、內部稽核、系統分析等職務。其他:可累積本身財務會計等專業知識素養,跨行從事金融證券之財務分析、證券投資、理財等工作。像會計師事務所平均薪資水準,查帳員年薪45萬,領組台北營登推薦70萬,副理80萬,經理100萬,協理120萬,執業會計師200萬以上。

錄影的民眾,指控坐在位置上的是台鐵員工,而且還逃票。甚至說列車長,涉台北記帳推薦嫌包庇自家人。

台鐵表示是否有逃票或包庇,因為列車長休假,還在調查當中,不過就算是員工,沒有票就是得依照規定補票,畢竟一年逃票9千萬,無論是否是員工,都需要列車長、進出站同仁,一同防堵。

營登推薦的台灣法律規範,營業人「合法營業」需有下列二項構成要件: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的「營業登記」。主管機關為財政部的「稅籍登記」。 一般所稱工商登記及包含上述登記事項,涉及營業登記的法規為:商業登記法、公司法,另外針對營業地點審查可能涉及的有營建、消防、衛生等法令。涉及稅務的法規主要為所得稅法與營業稅法。簡單的說:營業登記是要告訴經濟部(或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),營業人要在這裡開一家店了(涉及營建、消防、衛生等),而稅籍登記則是告訴財政部(或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),營業人要在這裡營業了(涉及稅務)。實務上一般來說,稅籍登記都是在公司登記(或行號登記)完成後,國稅局接獲通報(設立登記)後辦理。此時營業場所坐落區域的「管區」稅務員,親赴登記地址實地查訪,判定是否真實有在營業,非虛設行號(公司),並依法核給統一發票的購票文件,完成稅籍登記。 若是營業額每月低於 20萬元的行號,可向國稅局提出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申請。國稅局接獲申請會考量實際情形,決定賣家是否為小規模營業人。這時申請人多半要提出營業規模小於20萬元的證明,例如:每個月交易的存摺,且其交易數未達20萬元的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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